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这一新政策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支持购房者。
首先,新政策明确了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认房不认贷的原则得到了强调。只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套数才能被认定为购房家庭的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人家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
其次,对于离婚一年内的申请人,如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如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有房产,则视为购房家庭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此外,针对多孩家庭,新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了10万元,而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则提高了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