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新!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正定新区3宗148亩地挂牌 将于12月底出让/总起始价8.85亿元!主城区3宗94亩地挂牌/停拍地块再入市!鹿泉区3宗136亩地挂牌 将于12月底出让/亏损1.42亿元!天山拟6亿元出售高新区95亩地/石煤机地块新进展/河北省住建厅通报9起违法案件/国考本周末举行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参加考试/石家庄第六批停车场备案信息公示 涉99个停车场、22245个停车泊位。
11月24日星期三
农历十月二十
石家庄:晴1℃~13℃
限行提示
石家庄市(包含栾城区、藁城区、赞皇县、井陉县、灵寿县、元氏县、平山县、赵县、高邑县、行唐县、深泽县、新乐市):限行尾号 2 和 7。
廊坊市、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秦皇岛市、保定市、定州市:限行尾号 2 和 7。
邢台、衡水、承德、张家口、辛集:目前不限号。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 2 和 7。
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再见,寒潮!河北各地陆续进入升温通道,未来几天以晴为主
>>最新!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三孩产假再延长30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每年累计15天护理假……
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出生人口数量呈现出明显下降态势。修订现行《条例》,增加支持生育的条款内容,对促进我省人口均衡发展、提高生育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必要和迫切。
《条例(修订)》共设七章53条,沿用了现行《条例》的体例结构,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修改,符合我省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条例(修订)》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子女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
每年可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在社会保障方面,《条例(修订)》具体规定了“三个假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由现行的六十天延长到九十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
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等提供托育服务
在配套支持方面,《条例(修订)》规定,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幼儿园延长在园时间或提供托管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工业园区等提供托育服务。职工适龄子女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举办托育机构为职工子女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
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条例(修订)》,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条例(修订)》强调,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帮扶保障。
《条例(修订)》自即日起施行。
>>正定新区3宗148亩地挂牌 将于12月底出让
11月23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涉及正定新区3宗地,地块编号为[2021] 020、021、022号,总占地面积为98599.62平方米(约合147.90亩),总起始价为46400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至2021年12月24日9时(挂牌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
[2021] 020号地块,位于正定新区,四至为:西至东临济街,东至尉佗街,南至相邻地块,北至承瑞路。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占地面积为35636.28平方米(约合53.45亩),容积率≤1.5,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价为30000万元。
[2021] 021号地块,位于正定新区,四至为:西至东临济街、东至尉佗街、南至安济路、北至相邻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占地面积为25792.58平方米(约合38.69亩),容积率≤2.5,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6600万元。
[2021] 022号地块,位于正定新区,四至为:西至奥体街、东至崇智街、南至弘义路,北至隆兴路。土地用途为商服,占地面积为37170.76平方米(约合55.76亩),容积率≤3.0,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9800万元。
>>总起始价8.85亿元!主城区3宗94亩地挂牌
11月23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两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涉及主城区3宗地,地块编号为〔2021〕068、069、071号,总占地面积为62762.48平方米(约合94.14亩),总起始价为88500万元。将于2021年12月24日14时30分公开出让,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显示,〔2021〕071号地块根据《关于我市历史遗留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梳理情况的报告》(石住建〔2021〕161号)文件,按照原容积率政策、原规划指标实施。
〔2021〕068号地块,位于南二环北、新石南路南、维明大街东、广平街西。土地用途为住宅、教育,占地面积为27498.56平方米(约合41.25亩,含托幼用地3780.00平方米),容积率≤2.0、>1.0,出让年限为70、40年,起始价为48200万元(1168.48万元/亩)。按照2017年4月17日市政府关于保障房配建政策的签批意见,商品住房用地须按照项目地上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无偿交予政府。
〔2021〕069号地块,位于城角街东、育新路南。土地用途为商服,占地面积为11386.82平方米(约合17.08),地上建筑面积:≤67736.59㎡,出让年限为40,自2013年8月9日起算。起始价为18500万元(1083.14万元/亩)。
〔2021〕071号地块,位于规划孔义路以北、孔寨东街以西、孔寨路以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占地面积为23877.10平方米(约合59.16亩),容积率>1.0、≤2.0(含0.2建筑风貌容积率);旅馆用地占地面积为3394.63平方米(约合35.82亩),容积率>1.0、≤2.42。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价为21800万元(608.60万元/亩)。回迁总建筑面积85432.88平方米。根据2017年4月14日市政府关于保障房配建政策的签批意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停拍地块再入市!鹿泉区3宗136亩地挂牌 将于12月底出让
11月23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涉及鹿泉区3宗地,地块编号为鹿泉区〔2021〕024、025、028号,总占地面积为90647.28平方米(约合135.97亩),总起始价为50270万元。2021年12月24日14时35分开始限时竞价,按地块编号依次进行,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
其中鹿泉区〔2021〕024、025号地曾于10月28日终止出让,此次为第二次入市。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为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在综合考虑溢价率、竞价轮次、土地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后,鹿泉区〔2021〕024、025号按如下方式确定竞得人:当宗地价格达到设定的最高限价时,仍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出价,则不再竞争土地价格,改为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争增幅为100平方米的整倍数。
鹿泉区〔2021〕024号,位于铜冶镇南铜冶村,康富路以南、工业街以西、朝凤路以东、石铜路以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旅馆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占地面积为39442.17平方米(约合59.16亩),容积率>1.0、≤2.0(含0.2建筑风貌容积率);旅馆用地占地面积为3394.63平方米(约合5.09亩),容积率≥1.0、≤4.0。出让年限为70、40年,起始价为24200万元(376.6万元/亩)。按照地上住宅建筑总面积的2.5% 集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鹿泉区〔2021〕025号,位于铜冶镇南铜冶村,裕华路以南、工业街以西、朝凤路以东、康富路以北。占地面积为41944.99平方米(约合62.9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2.0(含0.2建筑风貌容积率),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价为25200万元(400.51万元/亩)。按照地上住宅建筑总面积的2.5% 集中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鹿泉区〔2021〕028号,位于铜冶镇南铜冶村,储备地以西、镇前大街以北、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占地面积为5865.49平方米(约合8.8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1.0、≤4.0,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870万元(98.86万元/亩)。
>>亏损1.42亿元!天山拟6亿元出售高新区95亩地
11月22日,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02118.HK)发布公告,于2021年11月22日,天山房地产(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石家庄市规划局订立该协议,据此,天山房地产已同意转让,且石家庄市规划局已同意购回该土地。出售事项的代价约人民币6亿元。
该土地位于中国石家庄,总占地面积约63700平方米(约合95.55 亩)。于本公告日期,该土地为空置地盘及所进行地基工程有限且不受任何租赁所规限。
根据该协议,天山房地产已同意转让,且石家庄市规划局已同意购回该土地。
公告显示,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核账目(经计及(其中包括)该土地的成本及所进行的有限地基工程成本)应占该土地的账面净值约人民币730,6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核账目(经计及(其中包括)该土地的成本及所进行的有限地基工程成本)应占该土地的账面净值约人民币742,100,000元。因此,出售事项将为天山发展集团带来亏损约人民币1.42亿元(除税前)。
天山集团表示,由于该土地现为空置地盘及所进行地基工程有限,且本集团有其他可供开发的土地储备,并考虑到近期因新冠病毒疫情爆发而出现的市况,以及本集团须出售更多资产以增加其流动资金及降低资本负债比率,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出售本集团于该土地的权益的适当机会,而出售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整体业务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据了解,该宗地为2017年1月出让的[2016]107号地,为留村旧村改造用地,东至祁连街、西至天山大街、南至长江大道、北至留村集体土地,土地用途为商服,土地面积约95.49亩,最终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4410万元拿下。该宗地属于天山世界之门项目地块。
>>石煤机地块新进展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向石煤机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授信20亿元,贷款期限20年,首笔贷款发放11.1亿元,后续贷款资金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展逐步发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庆文表示,这是该局创新推出的不增加政府债务、不依托财政兜底、不涉土储贷款的市场化融资新模式,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推动提供了可持续、可复制的融资路径。
如今石煤机片区城市更新融资顺利落地,得益于坚持政银共研、政银合作。政府部门与银行密切协作,前瞻性开展模式设计,提供创造性、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和解决方案,积极构建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良好融资模式和完善的运作机制,其融资模式为今后城市片区更新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付庆文表示,目前,我市城中村改造模式正在跟国开行、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第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将在年底之前完成。
>>石家庄一房企被罚20万元!河北省住建厅通报9起违法案件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1年第十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
1、衡水红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肢解发包案
该企业在衡水市开发建设的蓝光雍锦小区二期土石方开挖工程,存在肢解发包的行政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5条、第73条的规定,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6537.19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工程项目的主管人员王永健和直接责任人员邱祯祥分别作出罚款826.86元的行政处罚。
2、石家庄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案
该企业在正定县开发建设的正定栖悦商务楼项目,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的规定,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承德市隆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商品房案
该企业在承德市开发建设的紫樾江山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违法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的规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4、金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案
该企业在正定县施工建设的成德南街、成德北街、东门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塔吊多处出现故障和发生异常情况,未停止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0条的规定,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5、河北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在清河县开发建设的锦绣壹品项目,未采取有效防治防尘污染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的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的规定,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6、唐山市路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污染案
该企业在唐山市施工建设的唐丰路(瓦房庄立交桥-南湖大道)改造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防治防尘污染措施,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12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40条的规定,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7、秦皇岛昆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未依法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案
该企业未依法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造成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8、沧州市格霖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水案
该企业未按照排水许可证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其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9、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噪声污染案
该企业在沧州市施工建设的悦隽风华项目,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57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76条的规定,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考生 国考本周末举行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参加考试
河北考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11月27日、28日在石家庄进行。请及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登录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2)下载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为帮助考生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准备,顺利参加考试,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八条事项提示,其中涉及个人防护、疫情防控要求等内容。
根据河北省疫情防控办要求,考生须持考试第一科目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提交《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7天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石家庄第六批停车场备案信息公示 涉99个停车场、22245个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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